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聘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省、市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深人社发[2015]107号)、《宝安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深宝人〔2015〕107号)、《安乐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赖香恒
副组长:李劲松
成 员:张志军 谢小洁 彭文秀 李达生 黄钰 王芳 邹建新
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实施办法的制定、职称评聘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的组织及职称评聘的指导审定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劲松副校长具体负责。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聘委员会和评聘监督委员会:
1.评聘委员会
学校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两个评聘委员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于2019年10月15日下午4:50召开教师大会表决产生了高级和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评聘委员会。
(1)小学高级评聘委员会名单
委 员:范国强、唐宝成、刘海萍、蒋坚城、盛润生、邓世鹏、
林喜瑜、戴建辉、钟爱萍、韦承伟、黄文兵
候补委员:曹明庆、罗一新、曲志坚、彭 莉
(2)小学一、二级评聘委员名单
序号 | 评聘委员姓名 | 候补委员姓名 | 科组、科室 |
1 | 谢小洁 | 教学处、思品 | |
2 | 曾丽华 | 德育处、科学 | |
3 | 叶向阳 | 办公室、书法 | |
4 | 孙红霞 | 中段年级长、语文 | |
5 | 丘敏 | 高段年级长、语文 | |
6 | 王芳 | 高段科组长、英语 | |
7 | 徐飞 | 美术科组长 | |
8 | 李仰燕 | 中段科组长、语文 | |
9 | 胡开启 | 信息科组长 | |
10 | 陈海威 | 低段年级长、语文 | |
11 | 罗丽萍 | 低年段、数学 | |
12 | 黄战利 | 高年段、数学 |
评聘委员会负责评聘的具体组织工作,召开评聘委员会会议时,委员应全部出席,因故未出席的,由候补委员依次递补。
2.评聘监督委员会
评聘监督委员会的3名委员,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于2019年10月15日下午4:50召开教师大会表决产生。
监督委员名单:
刘颖、曾桃、林乃锐
监督委员会负责评聘全过程监督,包括评前公示,评聘结果公示期间异议的受理和核实,列席评聘委员会会议,评聘委员会投票监票、监督并确保评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等。
评聘委员会、评聘委员会名单和人员分组情况会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区教育局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重新核算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学校结合实际按核定岗位设置岗位等级。目前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量情况如下表:
5 级 | 6 级 | 7级 | 8级 | 9级 | 10级 | 11级 | 12级 | 13级 | |
高级教师 | —— | —— | 4 | — | — | — | — | — | — |
一级教师 | —— | —— | ——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 —— | —— |
二级教师 | —— | —— | —— | —— | —— | —— | 不限 | 不限 | —— |
三级教师 | —— | —— | —— | —— | —— | —— | —— | —— | 不限 |
三、评聘条件
我校高级、一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价标准,按照不低于《广东省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粤人社[2013]214号)执行,并遵循“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方法、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验”的原则。
四、量化评分指标
职称评聘量化考核测评,按科级组评分、教师个人量化评分、评审委员会评分,各占40%、40%、20%的比例计算综合量化得分。
五、程序安排及时间进度
1.公布拟聘岗位(10月25日)
学校评聘前在学校公示栏公布拟聘一级、二级和高级教师岗位数。
2.报名(10月25日——10月29日)
符合相应层级(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的教师,向学校申报,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表格及材料。
3.报名资格审核(10月30日)
评聘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则取消其申报资格。
4.学生评议或家长评议(10月31日)
对一至三年级任课教师进行家长评议,四至六年级任课教师进行学生评议,评议方式为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大于60%为合格,
可以参评,满意率低于60%取消参评资格。
5.评前公示(11月1日——11月5日)
对资格审核情况、学生评议或家长评议情况,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 综合量化评分(11月6日——11月8日)
(1)科级组考核评分
符合评聘条件的申报人员,由评审委员会安排人员组织在其所在的学科组、年级组组织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不得少于学科组、年级组教师总数的80%。科组、级组根据参评教师的德、能、勤、绩表现情况,为参评教师考核评分。
(2)评聘委员会考核评分
评聘委员会根据参评教师的德、能、勤、绩表现情况,为参评教师考核评分。
(3)综合量化评分
评聘委员会根据《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表》和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对申报人员的“个人资历”、“专业能力”的自评分进行复核,计算出量化得分,量化评分=个人资历分+专业能力分+考核评分。
7.面试答辩(11月11日)
评聘委员会组织申报高级教师岗位人员面试答辩,给出答辩分数。答辩形式为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面试答辩时间8分钟,满分为100分。
8.量化答辩排名(11月12日)
评聘委员会按照量化评分占80%,答辩得分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进行排名(只对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排名)。
9.票决(11月12日)
对于初级、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评聘委员会根据其量化评分进行投票,同意票数超过列席会议委员人数二分之一,即可确定为拟聘人选;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由评聘委员会根据其量化评分和面试答辩情况进行投票,在同意票数超过列席会议委员人数二分之一的申报人员中,按同意票数由高到低确定为拟聘人选。如同意票数相同,则按量化评分高低排序。
10.评后公示(11月13日——11月21日)
评聘委员会的评分和投票结果当场进行统计公布。评聘委员会指定两名委员分别负责唱票、计票,监督委员会指定一名委员负责监票。
评聘委员会在投票结果统计完毕后的当日即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1.聘任(11月22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评聘委员会报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印发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结果文件,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它事项
1. 凡是符合一级教师(原小学高级教师)评聘条件的教师,都可以评为和聘为一级教师。
2.评聘时间:中初级职称评聘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聘工作,以宝安区教育局文件通知为准。另外,上半年(4月份)开展同级别岗位自然晋升评聘工作。
3.入编不满一年的教师不能申报。
此实施方案从2019年10月23日起暂行一年,执行期间如上级有具体规定,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则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
1.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表(高级、一、二级)
2.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学历资历对应表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小学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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