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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0-23 16:00 发布单位: 宝安区实验学校(集团 浏览量: 70 【公开】

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聘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省、市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深人社发[2015]107号)、《宝安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深宝人〔2015〕107号)、《安乐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赖香恒 

副组长:李劲松   

成  员:张志军  谢小洁  彭文秀  李达生 黄钰 王芳   邹建新

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实施办法的制定、职称评聘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的组织及职称评聘的指导审定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劲松副校长具体负责。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聘委员会和评聘监督委员会:

1.评聘委员会

学校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两个评聘委员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于20191015下午4:50召开教师大会表决产生了高级和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评聘委员会。

(1)小学高级评聘委员会名单

     委    员:范国强、唐宝成、刘海萍、蒋坚城、盛润生、邓世鹏、

林喜瑜、戴建辉、钟爱萍、韦承伟、黄文兵

候补委员:曹明庆、罗一新、曲志坚、彭  

(2)小学一、二级评聘委员名单

序号

评聘委员姓名

候补委员姓名

科组、科室

1

谢小洁

教学处、思品

2

曾丽华

德育处、科学

3

叶向阳

办公室、书法

4

孙红霞 

中段年级长、语文

5

丘敏

高段年级长、语文

6

王芳

高段科组长、英语

7

徐飞

美术科组长

8

李仰燕

中段科组长、语文

9

胡开启

信息科组长

10

陈海威

低段年级长、语文

11

罗丽萍

低年段、数学

12

黄战利

高年段、数学

评聘委员会负责评聘的具体组织工作,召开评聘委员会会议时,委员应全部出席,因故未出席的,由候补委员依次递补。

2.评聘监督委员会

评聘监督委员会的3名委员,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于20191015日下午4:50召开教师大会表决产生。

监督委员名单

刘颖、曾桃、林乃锐

监督委员会负责评聘全过程监督,包括评前公示,评聘结果公示期间异议的受理和核实,列席评聘委员会会议,评聘委员会投票监票、监督并确保评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等。

评聘委员会、评聘委员会名单和人员分组情况会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区教育局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重新核算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学校结合实际按核定岗位设置岗位等级。目前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量情况如下表:

5

6

7级

8级

9级

10级

11级

12级

13级

高级教师

——

——

4

一级教师

——

——

——

不限

不限

不限

——

——

——

二级教师

——

——

——

——

——

——

不限

不限

——

三级教师

——

——

——

——

——

——

——

——

不限

三、评聘条件

我校高级、一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价标准,按照不低于《广东省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粤人社[2013]214号)执行,并遵循“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方法、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验”的原则

四、量化评分指标

职称评聘量化考核测评,按科级组评分、教师个人量化评分、评审委员会评分,各占40%、40%、20%的比例计算综合量化得分。

五、程序安排及时间进度

1.公布拟聘岗位(1025日

学校评聘前在学校公示栏公布拟聘一级、二级和高级教师岗位数。

2.报名(1025日——1029日

符合相应层级(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的教师,向学校申报,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表格及材料。

3.报名资格审核(1030日)

评聘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则取消其申报资格。

4.学生评议或家长评议(1031日)

对一至三年级任课教师进行家长评议,四至六年级任课教师进行学生评议,评议方式为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大于60%为合格,

可以参评,满意率低于60%取消参评资格。

5.评前公示(111日——115日)

对资格审核情况、学生评议或家长评议情况,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 综合量化评分(116日——118日)

1科级组考核评分

符合评聘条件的申报人员,由评审委员会安排人员组织在其所在的学科组、年级组组织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不得少于学科组、年级组教师总数的80%。科组、级组根据参评教师的德、能、勤、绩表现情况,为参评教师考核评分。

2评聘委员会考核评分

评聘委员会根据参评教师的德、能、勤、绩表现情况,为参评教师考核评分。

3综合量化评分

评聘委员会根据《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表》和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对申报人员的“个人资历”、“专业能力”的自评分进行复核,计算出量化得分,量化评分=个人资历分+专业能力分+考核评分。

7.面试答辩(1111日)

评聘委员会组织申报高级教师岗位人员面试答辩,给出答辩分数。答辩形式为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面试答辩时间8分钟,满分为100分。

8.量化答辩排名(1112日)

评聘委员会按照量化评分占80%,答辩得分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进行排名(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排名)。

9.票决(1112日)

对于初级、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评聘委员会根据其量化评分进行投票,同意票数超过列席会议委员人数二分之一,即可确定为拟聘人选;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由评聘委员会根据其量化评分和面试答辩情况进行投票,在同意票数超过列席会议委员人数二分之一的申报人员中,按同意票数由高到低确定为拟聘人选。如同意票数相同,则按量化评分高低排序。

10.评后公示(1113日——1121日)

评聘委员会的评分和投票结果当场进行统计公布。评聘委员会指定两名委员分别负责唱票、计票,监督委员会指定一名委员负责监票。

评聘委员会在投票结果统计完毕后的当日即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1.聘任(1122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评聘委员会报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印发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结果文件,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它事项

1. 凡是符合一级教师(原小学高级教师)评聘条件的教师,都可以评为和聘为一级教师

2.评聘时间:中初级职称评聘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聘工作,以宝安区教育局文件通知为准。另外,上半年(4月份)开展同级别岗位自然晋升评聘工作。

3.入编不满一年的教师不能申报。

此实施方案从20191023日起暂行一年,执行期间如上级有具体规定,以上级文件为准。

  1. 附则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

    1.安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表(高级、一、二级)

    2.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学历资历对应表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小学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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